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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xianet.com    2017-06-06 11:17   新闻来源:海峡养生网    

随着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老年群体购买保健食品和保健器械,但目前保健品市场鱼龙混杂。为保障老年人在保健品领域的消费安全,肥东县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老年朋友在购买保健品时谨慎辨别、理性消费,为避免消费纠纷,建议注意以下几点:

一、购买保健品前要多征求意见。老年人易受到保健品广告和促销活动的诱惑,因此,老年人在购买保健品前,应事先征求医生建议或与家人商议后再定。

二、不到无证照的营业场所购物。在选择购物场所时要提高警惕,增强辨识能力,务必到证照齐全的商场或超市购买保健品,不要光顾无证照的经营场所。

三、不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概念。不要相信某些保健食品宣传中所谓的治疗效果,不要用保健品代替药品,谨记保健品不是药品,但凡宣称具有治疗功效的保健品都不可信。

四、查看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正面的包装有批准文号,背面有“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提示。国产保健食品为“卫食健字 第号”或“国食健字第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卫进食健字第号”。而药品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具治疗作用。如无法辨别,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

五、保健食品外包装有“小蓝帽”。在购买保健食品前要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上有无卫生部的“小蓝帽”标志,这是国家帮助消费者辨认区分真假保健食品的特制标志,保健食品标志的颜色为天蓝色小蓝帽图案。

六、养成保全证据的习惯。务必索取并妥善保存发票、宣传单张等凭证,若参加养生俱乐部,要注意签定书面协议并约定违约条款,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将协议、发票等作为维权证据。如遇消费纠纷,可首先与经营者交涉,交涉不成的,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听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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