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9日电 近日,国度成长改良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都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成立健全都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形成公道收费机制,更换社会成本投入积极性,促进都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成长。 指导意见明确,都市地下综合管廊各入廊管线单元应向管廊建设运营单元付出管廊有偿使用用度。各地应凭据既有利于吸引社会成本加入管廊建设和运营打点,又有利于更换管线单元入廊积极性的要求,成立健全都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都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尺度原则上应由管廊建设运营单元与入廊管 线单元配合协商确定,并由供需双方凭据市场化原则签订协议,明确付费方法、计费周期、用度尺度按期调解机制等事项。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有偿使用费尺度,不能 取得一致意见时,由地址都市人民当局组织价格、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等进行协调。对暂不具备供需双方协商订价条件的都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尺度可实 行当局订价或当局指导价,有关部分要在依法履行本钱监审、本钱观测、专家论证、信息果真等措施根本上公道制定收费尺度,担保定调价事情措施范例、果真、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指导意见提出,都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包罗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别离用于弥补管廊建设本钱和日常维护、打点支出。管廊入廊费、日常维护费组成因素中,既要考虑管廊建设、运营公道本钱支出和投资经营回报,入廊管线占用管廊本体空间比例及使用从属设施等环境,也要考虑管线入廊后相关单元节省的管 线更新改革、维护支出以及日常出产经营本钱等。个中,管廊投资建设的公道回报原则上参考金融机构恒久贷款利率确定;运营环节的公道利润原则上参考地址地域 市政公用行业平均利润率确定。 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各地应灵活采纳多种当局与社会成本相助(PPP)模式,敦促社会成本加入都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打点,依法依规为管廊建 设运营项目配置地皮、物业等经营资源,统筹运用价格赔偿、财务补助、当局购置处事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引导社会成本相助方形成公道回报预期,更换社会成本 投入积极性,促进都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成长。 (责任编辑:小路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