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当街兜销野鸡 捕获贩卖皆违法(图)
“野鸡”被绳子拴着
昨日,周口市民致电大河报称,有人在沙颍河周口大道桥南头公开兜销“野鸡”。记者暗访后将此环境传递给周口市丛林公安部分,但当民警前去查处时,兜销“野鸡”者却不见了踪影。对此,丛林公安民警暗示,“野鸡”学名叫雉鸡,是河南省重点掩护动物,捕获、贩卖均是违法行为。而市民们则为这些“野鸡”感想惋惜:“原来它们可以自由自在糊口在田野里,却惨遭非法分子捕获杀害,太令人心痛了!”
昨日上午10时许,在热心市民的指引下,记者在沙颍河周口大道桥南头找到了兜销“野鸡”的摊点。记者看到,这个摊位是姑且的,紧挨着几家卖鱼的摊点。两只相连的笼子外面,3只“野鸡”被绳子拴着。
据摊位前的一位男青年介绍,这些野鸡是刚从地里捕获来的,每只平均2斤多重,如果按只买,每只70元;而如果论斤买,则要30元一斤。就在记者称价格有点高时,旁边一位年纪稍大的男子插话说:“骑着摩托逮一夜,才抓住这么几只,这照旧自制的,搁往年,每只要100元。”
随后,记者将此环境向周口市丛林公安局直属派出所作了传递。该所所长张百姓迅速布置警力前去查处,然而,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兜销“野鸡”的小贩却不见了踪影。一位在四周忙活的市民说,适才小贩还在,可能是看见了警车,匆忙逃离了。
张百姓说,“野鸡”学名叫雉鸡,是河南省重点掩护动物,捕获和贩卖都是违法行为。“这些‘野味’小贩总是和我们打游击,我们去地步里检查,他们就躲起来;我们白日查市场,他们就趁晚上逮‘野味’。”张百姓说,下一步,他们将加大放哨力度,最大限度给野活跃物营造一个良好的保留情况。 (记者于扬实习生李玉坤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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