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度发改委、国度工商总局、中央文明办、最高法、教育部、工信部等38个部分联合签署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相助备忘录》,将于近日印发实施。 关于避免企业的失信行为,社会各界早有“成立联合惩戒机制”“提高失信企业失信本钱”的建议,一些处所和规模还进行了探索。此次38个部分联合签署《备忘录》,迈出了“联合惩戒”失信行为的要害一步,有利于各部分共享失信企业信息数据,让企业安稳树立诚信意识,形成讲诚信、重诚信的行为自觉。 “联合惩戒”并非跟企业过不去。简政放权激发了市场活力,企业的主体职位获得了充实保障,但也让一些环节呈现了监管“真空”,成立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其实就是在填满这些“真空”地带,为企业成长营造良好情况。在这点上,企业和社会各界应有正确认识。 虽然,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还要向纵深推进。具体来说,进一步强化相关网络信息根本设施建设,搭建好联合监督、惩戒、查询等网络信息平台;尽快完善配套机制,明确联合惩戒的责任主体,确保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精准发力;进一步拓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规模和范畴,延伸监管和惩戒触角,力争实现“无漏洞”“全笼罩”。 (责任编辑:小路仔) |